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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05%

admin 素质提升 2024-05-13 48浏览 0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介绍

1、《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一支柱的核心在于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的分母)的计量,即对信用、市场和操作三大风险进行计量,但即风险量化结果必须应用于日常经营管理中。因此,对于银行而言,关键在于将风险计量(高级计量法)运用于日常经营管理中,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2、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3、商业银行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被投资金融机构资本投资的处理方法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计算未并表资本充足率,应当从各级资本中对应扣除其对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金融机构的所有资本投资。若这些金融机构存在资本缺口的,还应当扣除相应的资本缺口。

4、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程度,是衡量银行风险承受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其中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

5、《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经中国银监会第115次主席会议通过,2012年6月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公布。

6、《管理办法》规定,2007年1月1日为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最后期限。届时,若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于8%。或者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4%,银监会将对这些银行采取一系列的干预、纠正措施。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的说...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一)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

【答案】:B 本题考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资本办法》的规定。按照中国银监会发布的《资本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经中国银监会第115次主席会议通过,2012年6月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公布。

【答案】:C 按照监管机构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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